淮阴师范学院外国语学院交换生学分转换和成绩认定办法(暂行)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4/9/24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交换生项目管理,做好学分转换与成绩认定工作,特制定以下暂行管理办法,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对我校赴海外大学及国内其他大学短期学习期限不超过一年,不获取对方学位的学生。
一、管理原则
1、在对方大学已经修读完成的课程与该生专业培养计划内对应课程要求(课程名称、学时、教学内容)基本相同,可以免修该门课程,承认该课程学分与成绩。
2、其他在对方大学修读完成但不在该生专业培养计划之内的课程,如学时大于或等于我校对应转换课程要求学时的,方可按对方大学成绩作成绩认定并冲抵我校相应课程的学分。
3、交换生在海外大学学习的课程不纳入平均学分绩点计算,这部分学生的专业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以在我校学习期间的专业必修课计算平均学分绩点。
二、办理程序
1、学生在回国后七个工作日内,到外国语学院网站下载填写《淮阴师范学院外国语学院交换生学分转换与成绩认定申请表》,并携带对方大学成绩单原件交学院主管教学副院长认定。
2、学生将学院认定后的《淮阴师范学院外国语学院交换生学分转换与成绩认定申请表》交教务处审核认定学分和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