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与计分方式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4/9/26
1. 考试成绩按浮动记分制记载,分数与绩点的换算关系如下:
百分制 100 90 80 70 60 <60
绩点 5.0 4.0 3.0 2.0 1.0 0
说明:60-100百分制成绩每少一分,绩点递减0.1,例如百分制85分对应绩点为3.5.
2. 出国成绩单采用如下换算标准:
百分制 90-100 85-89 82-84 78-81 75-77 72-74 68-71 64-67 60-63 <60
绩点 4.0 3.7 3.3 3.0 2.7 2.3 2.0 1.5 1.0 0
3. 学分绩点的计算方法是:
一门课程的学分绩 = 绩点×学分数
学期或学年的平均绩点 = 所学课程学分绩之和÷所学课程学分数之和
成绩单记载学生在校期间修读的所有课程成绩,授予毕业生学士学位时,以符合学生毕业时所在专业教学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的有效成绩为准计算平均绩点,如达到学士学位的绩点标准,并满足其他相应条件,授予学士学位。
淮阴师范学院外语学院
2012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