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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学校学籍管理规定以及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已启动2023年12月往届生毕业和授予学位资格审查工作。经学生申请、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初审,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三日内(2023年11月19日前)向学院反映:
联系人:谭老师,83525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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