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文件】关于开展“治安与交通安全宣传月暨违规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9-06-06 点击数:

 

淮阴师范学院保卫处文件

淮师保[2019]6

                                               

关于开展“治安与交通安全宣传月

暨违规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了进一步保障校园平安有序,营造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提升师生安全意识,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江苏省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淮阴师范学院校园内电动自行车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淮师办[2018]65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将于201964-30日开展“治安与交通安全宣传月暨违规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活动。现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校园安全共担当,和谐环境同分享

二、活动时间

201964-630

三、活动内容及形式

(一)从64日起,保卫处治安与交通秩序科将引导教学区、学生宿舍区的电动自行车、自行车有序停放;加强校内机动车停放管理,对违停三次以上者,车辆将列入道闸管理系统黑名单;强化对电动自行车的管理,严查使用无牌、假牌的电动自行车,并要求自毕业生离校之日起,电动自行车(教职工电动自行车除外)不得进入校园;加强对校门进出人员的管理,禁止来校运动、送外卖、送快递人员骑电动自行车进入校园;劝阻学生不得在机动车道上使用轮滑工具代步;严控校内机动车行驶速度并禁止校外无证车辆进入校园。

(二)64-630日,充分利用宿舍电子显示屏、值班岗亭电子屏、校园宣传栏以及校园道路横幅,全天候推送治安与交通安全警示宣传标语。

(三)在学生宿舍区域开展“校园安全共担当,和谐环境同分享”治安与交通安全宣传月主题宣传展。各二级学院要在活动期间组织全体学生以“校园安全共担当,和谐环境同分享”为主题召开主题班会或其他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并观看《电动车火灾实验》、《电动自行车事故监控合集》(在保卫处网站“在线学习”栏进行收看),切实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

(四)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对毕业生教育引导和实时管控,及时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各二级学院要进一步做好敏感时间节点的防范工作,加强对广告栏、宣传栏的检查和巡查。

(五)各部门、各单位要组织开展安全自查活动,重点排查学生无牌、假牌电动车、使用电动轮滑工具代步、清查管制刀具等,对查找出的隐患能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整改的要及时上报并限期整改。

四、活动要求

(一)领导重视。各部门、各单位要明确职责,密切合作,把“治安与交通安全宣传月暨违规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活动作为平安校园建设和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抓紧、抓好,围绕“校园安全共担当,和谐环境同分享”这一主题,在宣传形式、宣传力度、宣传效果上下功夫,确保“治安与交通安全宣传月”活动取得实效。

(二)围绕主题,紧扣时间节点。强化师生的思想政治教育、法治教育和交通安全防范知识教育,提高师生守法意识和自我防范意识,将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利用报刊、网络、新媒体等手段开办专栏、制作专题等形式反映活动情况,宣传党和国家安全方针政策和学校的规章制度,真正把安全知识传播到校园的每个角落,扩大安全宣传覆盖面。

(三)加强信息反馈,及时总结活动情况。“治安与交通安全宣传月”活动期间,各部门、各单位要及时收集活动信息,尤其要注意收集“治安与交通安全宣传月暨违规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活动期间的影像、文字资料,及时进行宣传报道。另请各部门、各单位于71日下班前将“治安与交通安全宣传月”活动期间举办活动的材料(含活动视频、图片、新闻截图),通过OA上报至党委保卫部宫兆辉站内信。

特此通知。

                                     

                                   2019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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