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阴师范学院党委学生工作部
淮 阴 师 范 学 院 学 生 处
[2013]6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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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3年度伯藜助学金评审工作的
通知
各学院:
为公开、公平、公正、规范地做好我校2013年度“伯藜助学金”的评选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伯藜助学金资助对象为我校来自农村地区的家境贫困而有志的全日制正式在校2013级学生(降级、留级、退伍复学以及专转本等学生除外)。
二、评审原则
依据《江苏陶欣伯助学基金会“伯藜助学金”实施细则》的标准进行评选、审核,严格把关,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规范,坚持条件,宁缺毋滥。
三、评审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有信;
(二)学习勤奋,生活俭朴,积极乐观;
(三)品行端正,乐于助人,勇于奉献;
(四)克服困难,自强自立,热心公益;
(五)资助来自农村地区的家境贫困(经过学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而有志的学生。详细评选条件参见《江苏陶欣伯助学基金会“伯藜助学金”受助生评估指标体系》;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以资助或在下一年度评审时取消其受助资格:
1.拥有或使用高档通讯工具者或购买高档娱乐电器、高档时装或高档化妆品者;
2.无特殊原因在外租住者;
3.经常出入营业性网吧者;
4.有抽烟、酗酒、赌博等不良习气者;
5.有与其家庭经济困难状况不相符的其它高消费行为者;
6.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中弄虚作假者;
7.无特殊原因考试挂科2门(含2门)以上且补考不及格者;
8.从不参加“伯藜助学金”社团活动者。
四、评审办法
(一)评审组织:
本次评审由学校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组织,以学院为单位选拔推荐,学校“伯藜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进行差额评审。2013年伯藜助学金的名额分配,根据各学院2013级在校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确定各学院推荐名额,并按照1.25:1的比例从各学院推荐的100名学生中,评选出80名。各学院推荐名额分配参见《淮阴师范学院2013年度“伯藜助学金”推荐名额分配表》(附件2)。
(二)评审程序:
1.个人申请(10月8日—14日)。学生根据评审条件提出书面申请,经班级和辅导员评议通过后,填写《江苏陶欣伯助学基金会“伯藜助学金”申请表》。符合条件的同学向所在学院提交以下材料:
⑴江苏陶欣伯助学基金会“伯藜助学金”申请表;
⑵淮阴师范学院学生家庭情况调查表;
⑶淮阴师范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⑷个人申请书。
2.学院审核(10月15日—10月20日)。学院对照《江苏陶欣伯助学基金会“伯藜助学金”受助生评估指标体系》,结合班级民主评议等方式,广泛征求师生意见,讨论提出推荐名单并公示,无异议后将初审结果报学校“伯藜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批,同时将学生的个人信息输入“江苏陶欣伯助学基金会‘伯藜助学金’管理系统”(http://data.tspef.org/)。
3.学校评审(10月21日—25日)。学校“伯藜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召开评审会议进行评定,确定受助学生名单并进行公示。
4.报送审核(10月26日—)。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将评审结果及有关材料通过系统提交基金会审核,审核确认后,学校打印相关材料报送基金会。
五、工作要求
1.伯藜助学金评审工作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把关,保证质量。评选中要注重申请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全面衡量申请人的各方面表现。在此基础上要侧重对申请学生创业能力以及自我养成意识的考核。
2.各学院要加大宣传力度,让广大师生详细了解评选条件和程序,自觉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要严格对照评选条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认真组织好申请对象的评审工作。各学院在报送评审名单及有关材料之前,应将初审合格学生名单在学院范围内公示三天。
3.本年度伯藜助学金评审工作时间较紧,请各学院务必严格遵照评审程序和时间安排,认真做好学院初审工作,确保评审工作按时有效进行。
各学院请于10月25日17:00之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子发送hytcxszz@163.com。报送材料包括:⑴江苏陶欣伯助学基金会“伯藜助学金”申请表;⑵江苏陶欣伯助学基金会“伯藜助学金”受助生评估指标体系;⑶江苏陶欣伯助学基金会“伯藜助学金”受助学生电子名册;⑷淮阴师范学院“伯藜助学金”申请学生民主评议登记表。
附件:
1.淮阴师范学院“伯藜助学金”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
2.淮阴师范学院2013年度“伯藜助学金”推荐名额分配表;
3.江苏陶欣伯助学基金会“伯藜助学金”实施细则(附评估体系、申请表、受助学生电子名册和民主评议登记表)。
二O一三年十月八日
主题词:伯藜助学金 评审 通知
抄 报:校领导 抄送:各学院、相关部门
淮阴师范学院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2013年10月8日印发
(共印25份)
附件1:
淮阴师范学院“伯藜助学金”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
主 任:杨亚军
副主任:陈伏兵 朱延华 赵宜江 张维光 姜 淮
成 员:王 智 展 伟 伍 兵 杜先伟 时名早
骆仁林 郭雪晴 谷方庭 温兆标 高卫国
滕 祥 张 浪 张海兵 陈 进 刘 勇
孙 辉 刘仁明 丁浩亮 谢海燕 王 涛
(排名不分先后)
附件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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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 阴 师 范 学 院 |
2013年度“伯藜助学金”推荐名额分配表 |
序号 |
学院名称 |
名 额 |
备 注 |
1 |
文 学 院 |
7 |
|
2 |
外语学院 |
7 |
|
3 |
政管学院 |
6 |
|
4 |
历史学院 |
5 |
|
5 |
经管学院 |
7 |
|
6 |
法 学 院 |
3 |
|
7 |
教科学院 |
7 |
|
8 |
美术学院 |
6 |
|
9 |
音乐学院 |
5 |
|
10 |
数科学院 |
6 |
|
11 |
物电学院 |
10 |
|
12 |
化工学院 |
6 |
|
13 |
生科学院 |
5 |
|
14 |
城环学院 |
6 |
|
15 |
计科学院 |
5 |
|
16 |
传媒学院 |
5 |
|
17 |
体育学院 |
4 |
|
合 计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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